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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沙市 “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创 创业政策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3-05-04 15:59 {{clickNum}}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 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发 〔2022〕12号)、《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实 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11 号)等文件精神,进 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度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需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市场前景(重点支持属于工程机械、先进计算、新材料、北斗导航与智能驾驶、现代种业、视频文创、生物医药、乡村振兴等产业领域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01

长沙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初创企业; 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3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期间)。

02

法定代表人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优先扶持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及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

03

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3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已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优先扶持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

04

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其中,有以下情况的初创企业原则上不能享受本项目补贴:

01

初创企业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含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的;

02

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长注册的其他企业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含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的;

03

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5月1日后由不符合申报条件第2项的人员变更为符合该项条件的人员的。


二、所需资料

申报2023年度“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需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01

《2023年度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02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03

其他佐证资料(含申报企业所获荣誉;持有的专利、 软著;前期实际有效投入和营收、纳税、利润证明材料等;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校证明或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


三、推荐名额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推荐“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其中湘江新区推荐不少于22个,其他各区县(市)分别推荐不少于10个。


四、扶持标准

经确定为2023年度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的, 根据项目资金量,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一次性拨付最高20万元的扶持资金。所需资金按有关规定列支。


五、申报流程

01

公开申报

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通过长沙人才智慧导航平台进行集中申报,集中受理。

(http://www.changsha.gov.cn/csrcportal/)

申报企业于2023年5月31日前登录以上网站,点击“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申报入口”,选择“为企业”类别,搜索 “小荷”,点击“青年人才创业项目”中的“业务办理”跳转到“长沙市创业服务系统”进行申报。

02

审核推荐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的线上审核,实地考察后据实评价、择优推荐,于7月31日前通过长沙市创业服务系统报送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

专家评审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青年人才资质、实际贡献和项目带动就业人数、科技含量、市场前景 等,择优选定不超过100个2023年度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形成建议扶持名单。

04

实地勘察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第三方对建议扶持名单中的企业进行实地勘察,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形成拟入选名单。

05

网上公示

对拟入选的长沙市“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06

资金拨付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账户。


六、工作要求

01  加强宣传引导

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同时要注重提炼典型事迹、发掘精神内涵、总结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效应。各相关单位在 推荐典型时,应发挥政府政策性奖励的正向引导作用,大力推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青年人才创业典型。

02  严格审核推荐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 真把关,实地考察后在相关表格上签署明确意见,按时完成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工作。

03  严肃工作纪律

任何服务于项目申报的公职人员不得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刁难企业和个人,收受企业和个人财物。申报企业或个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企业和个人, 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诚信黑名单,不再享受长沙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


七、相关解释及说明

01

“初创企业”类型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02

“35周岁(含)以下”是指出生时间在1988年1月1日(含)以后。

03

“实际有效投入”,包含人员社保、工资、固定资产、 办公用品、设备采购等投入,须在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地考察时提供佐证资料。

04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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