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
一、 申请条件:
申请人所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属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并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新引进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请人,须2017年6月21日(含)后引进到长沙市,与企业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申报前一个月起往前推算)。
2、新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请人,其证书应是2017年6月21日(含)后获得,且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申报前一个月起往前推算)。
二、办结时限: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当月申报,次月审核、公示、拨付)
三、申请材料:
1、《长沙市企业职工职业资格晋级奖励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限高级技师)
4、新引进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非必要)
四、办理流程图
申报→审核→公示→拨付(资金统一拨付至社保卡账号)
五、咨询电话:0731—83652399
六、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731—83667499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二楼48号人才服务窗口或长沙市、各区县(市)、园区人才服务窗口
网上申报:“长沙人才”APP或“长沙人才智慧导航”信息平台
九、网上查询及表格资料下载:
查询网站:
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login/login_ie.shtml
相应表格下载:
“长沙人才智慧导航”信息平台